十一、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逐步建立市县网络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健全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实施行政权力“阳光操作”工程,增加管理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
十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宣传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各级行政机关都应当公开信息,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网络工程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数字白银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
十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结合全省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核的重要内 容,按照《
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执法技能等的培养和教育。(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局组织相关部门)
十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切实解决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要按照“减少执法层次、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的要求,由县区一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十五、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
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依据,界定执法权限,细化执法标准,逐级签定行政执法责任书,并纳入目标管理。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局组织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