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认真细致,突出重点,做好每项具体工作。一是要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条件,是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的关键环节。在
《条例》施行前,要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当前,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要依据国家《保密法》和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编入公开目录。清理政府信息和编制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任务繁重,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这项工作,务于2008年5月1日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任务,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载体查阅场所公布。二是要抓紧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办法。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本保障。市政府办公室已草拟了《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将于近期发布实施。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
《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要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要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要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
《条例》和
《试行办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议,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正确的执行。三是要抓紧完善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强化支撑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网站上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使各级政府网站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省政府信息办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前正在抓紧调试,于5月1日前,将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网上发布。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保密意识强,工作积极,政治可靠,技术过硬”的要求,确定1名专职信息输入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按照
《条例》规定,县(区)政府要尽快在本地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场所或设施,以利公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