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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的通知

  凡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项目,由州政务服务中心全程代办相关手续。州级相关部门提供以下服务:

  (一)并联审批。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按并联审批程序进行,由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实行“集中会审、资料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理、一次办结、统一送达”。联合审批主要采取召开联合审批会议或组织联合现场踏勘等形式。

  (二)代理服务。经投资者申请,由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共同实行代理服务。“绿色通道”窗口要确定专人联络相关部门代办投资项目的审批、办证、缴费等事项,代理服务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三)预约服务。“绿色通道”服务项目在办理过程中,实行预约登记办理(包括业余时间和节假日),投资者可先通过电话联系或传真,将项目情况告知“绿色通道”服务窗口或州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由州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对能先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应予以先行办理,待投资者将相关的申报材料全部送达后,再取走有关批文。

  (四)上门服务。对进入“绿色通道”的服务项目,州政务服务中心可以开展上门服务。

  四、办理程序

  (一)项目准备。按分级、分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安评等环节的前期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避免工作反复而延误时机。全州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技改项目分别由州发改委、州经委负责前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县级上报项目,由县发改委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完成前期工作,并进行初步审查;其余项目业主须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完善各项前期工作。

  (二)项目申请。投资者直接向州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提出申请;投资者向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应立即告知州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符合代理服务条件的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应由业务科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涉及规费减免的,按有关法规政策执行。

  (三)项目受理。实施“绿色通道”服务项目的相关行政审批,按照“三特别”的原则进行办理,即:特别通道--由州政务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特别程序--按联合审批程序进行;特别服务--由州政务服务中心确定专人负责全程代办审批手续。项目进入“绿色通道”后,州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服务项目涉及的部门确定一个部门主办、相关部门协办,办理中实行联合办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和全程督办的运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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