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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灾后文物保护和征集工作的通知

  四、组织领导

  震后文物保护工作上尊祖先,下荫子孙,对我州民族文化的传承、文化旅游、对外宣传、经济建设、社会进步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州政府成立了州“5·12”震后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也要成立的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州文物管理所负责对各县的业务指导,主动省文物管理局专家组联系。

  五、时间要求

  (一)“5·12”汶川特大地震文物资料征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征集成果按周报和月报的方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周报时间:每周五18:00时前。

  月报时间:每月30日前。

  (二)馆藏文物损毁情况调查和转移工作、文物保护单位损毁情况调查和抢险加固工作务必于6月30前结束,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于6月8日前将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文化局联系人:田雨,联系电话:13618148413;州文物管理所联系人:邓勇,联系电话:15082509500。

  特此通知。

  附件:1.阿坝州“5·12”地震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5·12”特大地震文物资料征集大纲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1
阿坝州“5·12”地震文物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芝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冯青龙   州文化局局长

  成 员:
  乐宏成   阿坝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马平章   州发改委副主任

  夏 拉   州民政局副局长

  胡昌明   州财政局副局长

  何德荣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邓基铭   州规划建设局调研员

  朱燕菊   州交通局纪检组长

  俄基甲   州水利局局长

  龙明富   州林业局调研员

  巴 桑   州文化局副局长

  梁敬魁   州广电局副局长

  郎 卡   州宗教局局长

  泽斯登   州文化局助理调研员

  陈学志   州文物管理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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