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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经济委员会(淮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经济委员会(淮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淮府办〔2008〕2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经济委员会(淮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淮南市经济委员会(淮南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强对全市工业经济的领导,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并经省编办批准,将淮南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淮南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其职能并入市经委;在市经委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牌子。市经委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经济运行、工业生产、民营经济和行业管理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一、市经委主要职能
  经过职能整合,市经委的主要职能是:
  (一)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拟定全市经济运行和工业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经济信息;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三)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指导行业发展、行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制定工业行业规划、行业法规等,并对其实施行业管理;联系担保、管理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指导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的研制工作;负责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五)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电信、通讯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联合运输,做好全市铁路、公路、水运、集装箱、管道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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