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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8]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5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府发[2007]40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各级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府函[2007]70号)要求,进一步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分管其它工作的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各自应该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要把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近期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的而造成事故的,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部署,全面深入地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部门要以“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促进“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

  三、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当前,矿山、交通安全仍然是全市安全监管的重点。要组织对辖区内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供电、通风、提升、瓦斯排放等重大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停产整顿,经整顿不合格的要坚决关闭。要对尾矿库进行重点监管,严防溃坝事故发生;要严密监控井下水位,防止淹井等重大事故。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切实加大对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载客和超速、超载、超限以及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认真抓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逗硬落实“救生衣”行动及乡镇船泊及渡口码头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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