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弹性空间”。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梳理、细化,要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对自由裁量空间细化,将具体裁量权条目以文件形式向政府报告后,以政府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防止权力滥用。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市级各部门参加。
3、积极稳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在搞好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调研和经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学习其它市、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先进经验,按照条件成熟的原则适时在巴州区、南江县两地进行试点。此项工作由巴州区、南江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参加。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方式方法,建立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努力扩大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论证的范围,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抓好对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参加。
5、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整合监督资源,建立财政、审计、人事、监察、法制、政府督查机构六位一体的行政监督体系,以软环境建设为中心,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抓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加强行政监督部门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密切配合,对各监督环节反映和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查处。此项工作由市行政效能办公室牵头负责,监察、财政、审计、统计、人事、法制、政府目标督查机构、政务中心参加。
(三)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
1、切实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以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进一步完善信访、调解、裁决、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机制;强化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方衔接的工作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此项工作由市政府信访局牵头负责,市级各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