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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1.以县区政府为主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抓落实,鼓励全市所有县区按照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标准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凤台县要按照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标准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验收评估。
  2.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具体操作,采取乡镇对照标准自查申报、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考核验收、县区政府表彰奖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授牌命名的方式,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
  3.农业部门要大力开展种植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促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企业数目的增加,保持全市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
  4.质监部门要大力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杜绝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本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店)创建活动,全市县以上城市食品市场和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保持100%。
  6.卫生部门要继续开展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活动,保持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力争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持有率达到100%。
  7.商务部门要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示范场(厂)创建活动,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病死猪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8.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开展 “优质管理、优良效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评选活动和“诚信药厂(店)创建活动,做实做优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六)以严格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为手段,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体系建设
  坚持“年初下达目标、年终考核验收”的工作模式,分解落实各地、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强化各地、各部门的目标管理意识,加大层级检查督促力度,逐步形成适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
  1.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逐级签定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管辖权限下达责任状。
  2.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评分细则。
  3.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分别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责任制,实行食品药品安全问责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二00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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