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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5.认真贯彻《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单位用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用药行为,确保群众安全用药。
  (二)以强化食品药品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关键,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所有食品药品企业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 .加强日常监管。认真组织专项检查,从严督促食品药品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自律意识。督促食品药品企业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将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并严格实行企业内部责任倒查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
  3.落实企业责任。各监管职能部门督促所有持证食品药品企业与其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对不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责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直至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4.严格市场准入。在食品药品企业中普遍推行开业审查、歇业报告制度,强化许可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5.强化溯源管理。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完善索票索证制度和进销台帐制度,建立并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和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药供应商备案制度。
  6.提高人员素质。各监管职能部门加大对所监管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全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7.加强舆论宣传。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优质食品药品、优良品牌和优秀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揭露、曝光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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