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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淮府办〔2008〕31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就做好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全市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努力在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建设、责任体系建设、运行体系建设、信息管理体系建设、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建设等六个方面实现突破。
  二、工作重点
  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级各部门在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健全农村基层监督网络为基础,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市政府负总责、县区政府直接负责,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为抓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为基础,专兼职监管队伍联合监管”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
  1.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淮府〔2008〕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建设,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作用,逐步建立起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四位一体、四级联动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将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确保药品供应网络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积极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确保食品供应网络实现每处乡镇有规范的食品超市,60%的自然村有规范的食品店。
  2.集中整治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3.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集中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4.在农村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小餐馆和农村学校集体食堂的监管,加大对农村即产即售即食的固定食品摊点和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力度,加强对农村家宴的卫生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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