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责任农技人员考评结果要与年度奖金挂钩,并作为职务、职称晋升,进修培训,申报科技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首席农技推广专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称号。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第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聘任为农技员。
第十八条 今后在职称评聘时,凡当年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农技人员或未被聘为责任农技员的乡镇农技人员,两年内不得晋升到上一个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九条 各县区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表一、湖州市县区级首席农技推广专家业务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1
| 研究提出本领域的农业科技推广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 5
| 未制定不得分,制定不科学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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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带头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年提供1项以上农民急需的有效实用技术
| 10
| 未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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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出并推介年度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联系1个科技示范场(基地)
| 10
| 无联系示范场(基地)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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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1个乡、1个生产基地、1个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10个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服务工作,全年下乡、村、户时间不少于50天。
| 15
| 未联系乡、基地、生产组织分别扣3分,每少联系1个大户扣1分,下乡每少5天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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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帮助解决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提出的技术难题;及时解答农技110、农民信箱中农民提出的有关生产技术问题
| 10
| 有问题未帮助协调解决的或不及时答复的,每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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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用农民信箱、农业信息网等发布有较高价值的科技信息全年不少于10条
| 5
| 每少2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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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组织1次以上标志性活动
| 10
| 因工作不到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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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每人每年12天的培训要求
| 10
| 无计划的扣1分,培训时间不足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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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本县(区)的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并指导其他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的项目实施。
| 10
| 本人无主持项目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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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每年开展1次以上农业技术的讲座,完成1篇年度业务分析报告
| 5
| 未完成业务分析报告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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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做好工作日志记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当地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10
| 工作日志记载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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