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湖州市责任农技人员职位说明书(试行)
为更好地推进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责任农技推广制度,特制定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及农业机械)县区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县区农技指导员、乡镇责任农技员职位说明书。
一、县区首席农技推广专家
(一)职位设置
首席农技推广专家按当地主导产业及重点专业设置,一般每一个主导产业或重点专业设置1个岗位,由县区级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的技术人员担任,具体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需要确定并聘任。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学风正派、责任心强;
2.掌握本领域最新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熟悉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过硬,农技推广业绩显著,为本地区、本领域的技术带头人;
3.具有丰富的“三农”工作经验,从事农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大学以上学历、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善于开拓创新。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三农”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当地制定农业发展规划、重大农业决策提供科技咨询;
2.根据当地农业发展、市场需要和农民生产生活等源头性需求,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领域农业科技推广计划方案;
3.组织实施并带头开展本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集成推广,确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要措施;
4.通过农业信息网、农技110、农民信箱等,为农民提供相关科技信息,解答各种农业技术咨询;
5.培养和培训本领域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科技示范户等,解答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
6.组织或参与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按照“标准”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模式图,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根据产品准出、市场准入及产地可追溯等农产品监管制度的要求,研究提出本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技术措施,指导搞好田间生产档案记录。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掌握农民的科技需求动态,年提供1项以上农民急需的有效实用技术,组织1次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活动,建立1个稳定的科技示范场,联系1个乡、1个生产基地、1个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10个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服务工作;
2.开展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每人每年12天的培训要求;
3.及时答复农技110、农民信箱的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
4.利用远程教育网络或其它媒体平台,每年开展1次以上农业技术讲座;
5.结合农事季节发布有较高质量的农情信息10条以上;
6.全年下乡、村、户时间不少于50天,完成年度业务分析报告和1篇以上课题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