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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8〕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效率,优化行政服务环境,推进我市“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现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以下简称“联合年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方式

  联合年检工作依据“依法审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事高效、有序管理、方便企业”的原则进行。

  自2008年开始,联合年检部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并按照“一门受理、联合办公、并联审核、按时办结”的工作方式进行。

  二、年检范围

  凡上年底前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需要年度验审许可证照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联合年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在办事大厅窗口对市本级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一站式”服务;市外经贸局牵头抓好联合年检的业务办理工作;参与联合年检的所有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集中联合年检。联合年检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年检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各联合年检职能部门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办事大厅窗口现场办公,进驻办事大厅窗口办公的工作人员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其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部门窗口工作的考核内容。

  (二)部门授权到位。参与联合年检的各职能部门要充分授权,使联合年检工作人员做到既受又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杜绝“两头跑”现象的发生。

  (三)联合现场勘验。联合年检实行多部门一次性集中勘验,凡年检需要到现场勘验的,自收到企业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勘验,各年检职能部门勘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审查意见。只需审查书面材料的年检事项则按“承诺件”办理,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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