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要结合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婚姻法律法规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配合做好宣传手册、婚前免费医学检查联系单的发放等工作,鼓励和倡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行政服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改善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和婚姻登记场所的环境条件,为准备结婚的男女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宣传品的发放,教育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财政部门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每年安排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经费和考核经费,支持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婚前保健科普知识的宣传;做好全市推行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的相关报道,积极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团委要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积极组织和开展相关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婚育新观念,引导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妇联要积极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参加婚前免费医学检查,把推进婚前医学检查作为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免费婚检的质量。各地要积极整合资源,开展各种便民优质服务,特别是卫生、民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着重把握好婚姻登记和婚检服务两个关键环节,强化对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欲婚男女自愿婚检率;要加强对婚检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努力提高婚检服务工作质量。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婚检机构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新模式,努力做到方便群众、让群众满意。
(五)落实经费,确保免费婚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把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本级婚前免费医学检查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各50%比例分担,三县由县财政给予全额保障。
附件:湖州市推行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湖州市推行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 长:倪玲妹
副组长:施会龙(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