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服务机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准入。
准备结婚的男女凭“免费婚检卡”接受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免费婚检卡”原则上按结婚统计口径,自愿申领,由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员签字核发,并加盖村(社区)的印章。计生服务员在核发“免费婚检卡”时,要结合新婚期宣传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规范填写有关内容。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免费婚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政府成立湖州市推行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协调小组。各县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制定本县区推行婚前免费医学检查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婚前免费医学检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内容,纳入人口计生和公共卫生考核范围,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免费婚检良好的工作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推行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婚前免费医学检查。要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和短信、举办讲座和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宣传科学的婚育知识,积极倡导文明、健康、进步的婚育观念。各级新闻宣传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推行婚前医学检查的意义,普及婚育知识,使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真正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明确职责,形成推行免费婚检强大的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部门责任,认真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宣传资料的编写和修订;充分发挥城乡计生工作网络的作用,结合开展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等“五期”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免费婚检卡发放等服务。
卫生部门要严格把好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关,依法负责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实行准入审批,将婚前医学检查纳入年度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考核和评估之中;负责对从事婚前医学检查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定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制度及操作规范;负责确定全市婚前医学检查服务项目,并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开展婚育指导和优生优育咨询服务;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免费婚前保健咨询,提供科普宣传资料;负责对承担婚前医学检查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