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需求。2008-2011年对全市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所需资金,主要通过省财政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社会捐助解决。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深入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围绕十七大提出的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研究制定支持民生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有关收费,尽量给予减免支持,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二)全力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级财政增收和超收部分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对原有十二项民生工程所需资金,要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新增的六项民生工程,也要尽可能列入预算,没有落实的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安排到位。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各项民生工程实施需要。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规范民生工程资金发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整合相关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充实一线工作力量。要大力推广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经验,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把基层情况搞准,把数据核实,保障各项补助到人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做到不重、不漏、不冒,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谋划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实施民生工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民生工程实施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