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地震局):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人员搜救。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派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进行人员搜救。
湖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组织指挥部队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4.6 群众和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灾区当地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各级各类地震救援队伍要加强必要的防护装备的配套,应急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对受地震破坏的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线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7 次生灾害防御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灾区火灾的发生及蔓延。
市水利局:指导因地震引发水利工程险情的抢险工作,对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水利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州电力局:对灾区内所属企业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等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御。
市规划建设局:对城市灾区易发生燃气爆炸或者水管爆裂引起火灾、水灾等次生灾害源,加强监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御;组织开展危房鉴定。
市国土资源局:监测地质灾害险情,组织地质灾害评估。
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市气象局:负责灾区天气预报和天气趋势分析。
市发改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经委、市安全监管局:督导和协调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的紧急处置。
4.8 地震监测与趋势判断
市科技局(地震局):负责组织地震的跟踪监视、异常情况调查落实、震情会商分析、地震趋势判断等。
4.9 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市科技局(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市科技局(地震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及时统计和上报灾情。
5 应急保障
5.1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组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状况等,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向受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和心理危机干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5.2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桥梁、港口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障地震现场人员的交通、应急救援人员与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5.3 通信保障
市信息化办公室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保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市地震局、湖州地震台与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保持与省政府之间的通信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