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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启动市级地震应急预案,并将有关灾情及影响情况迅速上报省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专业小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并为国务院、省政府派出的地震应急支援队伍提供条件保障。

  4.3.2 Ⅲ级响应

  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市政府领导、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部署落实应急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负责以下应急工作:一是建议省政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建议省政府采取重灾区特别管制措施;二是迅速派出由湖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地震局)等单位组成的灾情险情调查小组,对地震灾区的震中位置、地震烈度、震害损失等情况进行核实,对灾区房屋、桥梁、水库、公路、铁路等重要工程及大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及抢险队伍进入灾区应回避的路径等建议;三是派遣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赴灾区,到达灾区后全权指挥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灾区指挥部服从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四是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专业小组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按各自职责协同开展工作。

  4.3.3 Ⅳ级响应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区政府领导、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市级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组织对灾区的紧急援助。

  市科技局(地震局)负责在震后1小时内请求省地震局派出地震现场考察组及地震现场流动观测组,开展宏观调查和地震影响(灾情)调查,分析判定地震趋势。市科技局(地震局)及时将省地震局提出的地震趋势分析初步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通报给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灾区县、区政府。

  如发生强烈有感地震,市科技局(地震局)根据震情趋势分析意见决定下一步工作:如本市稍后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解除地震应急状态;如本市稍后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经市政府决定启动临震应急响应程序。

  4.4 现场处置

  应对地震灾害,特别是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级有关单位和湖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实施对灾区紧急支援,建立现场指挥部,紧急处置各类险情,现场指挥与协调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4.4.1 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有:

  (1)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救援进展情况。

  (2)协调各级各类现场救援队伍的行动,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接待市外支援队伍。

  (3)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若发生次生灾害,组织力量消除危害。

  (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等生命线设施。

  (5)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6)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7)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4.4.2 现场指挥与协调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主要内容有:

  (1)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

  (2)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

  (3)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

  (4)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

  (5)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4.5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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