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2.2.4 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地震局)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典型事迹的报道和地震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动员群众战胜地震灾害,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

  2.2.5 交通治安组

  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武警支队、市信息化办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治安、消防灭火以及实施特别管制措施,保障交通及通信畅通。

  2.2.6 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贸粮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抗震救灾所需物资、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保证灾区物价稳定。

  2.2.7 灾民安置组

  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人防办(民防局)、市科技局(地震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灾害损失的统计和评估;安置疏散灾民,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

  2.2.8 次生灾害防御组

  次生灾害防御组由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湖州电力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因地震可能引起的次生灾害进行监控及预防,防止水灾、火灾、爆炸、毒品(气)泄漏、放射性污染、山体滑坡及其他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图表(略)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在省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的指导和技术支持下,湖州市地震局负责本市地震信息的监测、传递、分析、存贮和速报以及前兆信息的汇总、整理、存贮与分析。市地震局及各有关前兆观测点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各县、区政府和地震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地震监测台、前兆台的建设、升级与维护,提高地震监测及信息处理能力,确保地震台网的正常运行。

  3.2 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国家确定的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和省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测意见,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及时做好本市防震工作。

  省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我市位于预报区范围内)并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后,市政府采取如下应急防御措施:加强震情监视,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避震公告,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各县区政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地区的应急防御工作。

  3.3 预警支持系统

  以湖州地震台为中心,集合其他地震前兆台的数据,为地震实时监测和震后趋势判定提供依据。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预警等级

  依据地震的急迫程度,分为3级:“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对三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3级:“5级至6级地震”;“6级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

  3.4.2 预警发布

  在省政府发布地震短期预报后(我市位于预报区范围内),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和县、区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政府和国家地震局、省地震局报告。

  各新闻媒体刊登、播发地震预报消息,必须依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