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工业总产值目标为比上年实绩增长24%以上;2008年1000万元以上工业性投入目标为比上年实绩增长15%以上;2008年实交税金目标为比上年实绩增长16%以上;2008年基础设施投入目标为比上年实绩增长5%。
(2)平均每亩产值和平均每亩税金是分别按工业总产值和实交税金除以开发土地面积计算得出,平均每亩产值和平均每亩税金考核指标在下达乡镇工业功能区(园区)考核目标分解时同时下达到各工业功能区(园区)。
(3)2008年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对县区考核计分方法是:县区所辖各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考核分数总和除以该县区所辖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个数所得分数为该县区得分。
(4)考核分数最高的为100分,其余相应折算分数。
3.培训考核办法
(1)培训考核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以07年10底2393家企业为测算依据)。以100分为满分。
(2)完成市经委主体班次任务指标的得60分,其中MBA班20分;短期培训班30分;讲座论坛10分。培训人数每减一人减0.2分。
(3)按市经委主体班次实际下达任务数为满分进行考核。
(4)完成县区经贸委短训班任务指标的得25分,未完成指标的,按1%扣减0.2分计算(考核依据是县区经贸委办班文件通知及报到册)。
(5)完成企业自主短训班、讲座任务指标的得15分,未完成指标的,按1%减0.2分计算。
五、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2008年度工业节能降耗推进目标考核办法
(一)年度推进目标
1.指标安排
(1)单位GDP能耗下降率4.52%;
(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5.35%;
(3)COD削减率3.7%;
(4)SO2 削减率1.8%。
2.主要考核指标
(1)按计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详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2)实施重点节能降耗技改项目100项;
(3)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50家;
(4)创建省、市级绿色企业11家;
(5)能源利用状况监测30家;
(6)水泥散装率80%以上;
(7)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57%;
(8)综合能耗3000t标准煤以上企业网上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二)考核办法
1.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二项指标均为否决性指标,考核数据以三季度公布数据为准。
(1)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区间取中值,完成得基本分20分,超额完成的,得分=20 +(实绩-中值)×100。
(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区间取中值,完成得基本分20分,超额完成的,得分=20 +(实绩-中值)×100。
2.按计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本项基本分20分。
3.重点节能降耗技改项目(详见附件7),完成计划数50%得基本分10分,每超1项,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
4.清洁生产审核完成计划数得3分,每超一家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5.创省级绿色企业一家得3分,创市级绿色企业一家得1分,同时得分的,就高不就低。本项最高得分5分。
6.完成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得3分,有一家监测不合格的,不得分。
7.水泥散装率完成目标数得3分,完不成,不得分。
8.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完成目标数得3分,完不成,不得分。
9.每月15日之前上报上月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及统计分析材料、重大节能降耗项目进展情况,每少一月或分析材料严重失实的,扣2分;按时完成市经委、节能办交办任务(以书面文件为准),少一项扣1分。本项最多扣5分。
10.综合能耗5000t标准煤以上企业每月15日之前利用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综合能耗3000t标准煤以上5000t标准煤以下企业每月15日之前利用湖州工业网直接报送能耗利用情况,每少报一家扣1分。本项最多扣5分。
11.严格执行《湖州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办法》,未按规定进入联审的项目或有关部门发现后补办的项目,每一项扣3分。本项最多扣9分。
六、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2008年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目标考核办法
(一)年度推进目标
1.拆除日产1000吨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3条;
2.拆除直径2.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16座;
3.关停集中供热区域内小锅炉81台;
4.淘汰其他落后产能。
(二)考核办法
1.分值设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作为2008年度工业节能降耗推进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各县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基本任务详见县区分表1~6。
表1: 德清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基本分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