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推进“四到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政府公共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市、区各部门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社区社会事务分类管理,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大力推进“四到社区”,将政府公共服务有效延伸到社区,使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惠及全体居民。
(一)积极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到社区。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把社区建设成为全民创业的基础平台之一。做好面向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保登记、年审等专业化服务;推进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服务,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开展面向社区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服务,建设和管理好社会捐赠接收发放点。
(二)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到社区。要做好社区环境保洁和绿化、拆除社区内违法搭建、整治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工作,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发动居民参与社区各项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三)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社区。要加强平安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做好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完善社区居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四)积极推进社会服务到社区。要大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卫生网络,完善社区卫生体系,做好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开展社区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宣传;发展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丰富社区居民精神生活;完善社区特殊群体服务体系,切实做好老年人、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社区服务。
三、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社会中介服务体系
各区要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积极扶持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同时,在有条件的社区,也可向下延伸,利用社区服务站,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中介服务。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必要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调动中介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的积极性。要规范各类社会服务的内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引导中介组织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社会服务。要积极探索老城区型社区物业服务的有效形式,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民办非营利组织,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社等形式,为居民提供低偿、微利的物业服务,逐步解决老城区型社区物业服务缺位问题。
市、区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街道和社区“一门式”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所有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任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应设社区事务综合服务大厅(主要提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综合培训教育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维权咨询服务中心、特殊群体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和社会捐赠接收发放站。社区服务站设置社区事务综合服务大厅(主要提供公共服务、代理服务和互助服务)、社区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维权咨询和民事调解室、警务室、市民学校和社会捐赠接收发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