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定指标
认定指标按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两大范畴设定,共10项指标,合计100分。
1.科学发展(55分)
(1)亩均工业增加值(15分)
计算公式:亩均工业增加值(万元/亩)=企业工业增加值(万元)/企业占地面积(亩)。
以参评企业中的最高数为基准值(得满分),其他参评企业得分=企业指标值/基准值×15;
数据来源: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
(2)两年利税平均增幅(10分)
计算公式:两年利税平均增幅(%)=(企业评价年度利税增幅+企业上年利税增幅)/2。
以参评企业中的最高数为基准值(得满分),其他参评企业得分=企业指标值/基准值×10。
数据来源:市统计局。
(3)销售利润率(10分)
计算公式:销售利润率(%)=销售利润总额(万元)/销售收入(万元)。
以参评企业中的最高数为基准值(得满分),其他参评企业得分=企业指标值/基准值×10。
数据来源:市统计局。
(4)创新能力(15分)
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包括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的研究开发机构、市级以上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等),省级以上得5分,市级得3分。
科技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以参评企业中的最高数为基准值(得满分),其他参评企业得分=企业指标值/基准值×2,最高分为2分。
专利申请及授权数,本年度发明专利每申报受理1项得1分,每授权1项得2分,其余每申请受理1项0.5分,每授权1项得1分,满分5分,加满为止。
新产品开发数,本年度获省级以上新产品认定的每1项得1分,满分3分,加满为止。
数据来源:市经委、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5)品牌建设(5分)
获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除外),得5分;获国家免检产品的,得2分;获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的,得2分。满分5分。
数据来源:市经委。
2.社会和谐(45分)
(1)亩均实缴税金(20分)
计算公式:亩均实缴税金(万元/亩)=企业实缴税金(万元)/企业占地面积(亩)。
以参评企业中的最高数为基准值(得满分),其他参评企业得分=企业指标值/基准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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