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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


  (五)建立完善畜产品物流体系。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在优势畜产品集中产区和集散地建设区域性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肉食品冷链物流和设立冷鲜肉直销点,引导龙头企业、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参与畜产品流通。建立健全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预警预报机制,积极争取建立生猪期货交易市场。工商、质监、畜牧、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市场检疫检测系统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发布市场信息和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到2015年,基本实现省、市、县、乡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加工企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各级政府要设立畜产品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拓展京、沪、粤、港、澳等省外市场和俄罗斯、新加坡和中亚、东南亚、欧盟等国际市场。

  (六)加快畜牧科技进步。按照超前研究一批、开发转化一批、推广应用一批的原则,加强现代畜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依托大专院校和畜牧科研单位,加快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技术研究,组织实施品种培育、科学养殖、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废弃物循环等重大科技攻关。

  建立健全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畜牧科技入户”工程,通过科技培训、示范带动等形式,大力推广畜禽适度规模养殖配套技术、优质畜禽生产综合配套技术和疫病综合防控技术。“十一五”期间,科技对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60%以上。省财政要逐年增加畜牧科研和技术推广经费。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等专项资金要向畜牧业倾斜。鼓励畜牧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在资阳市、遂宁市、眉山市实施现代畜牧业科技专项行动。

  (七)加强畜牧人才队伍建设。把带动农户的实效作为政府扶持企业的基本依据,建设一支懂经营、善管理、创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队伍。培育畜牧科研创新团队,积极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畜牧高新技术人才带项目搞开发,对畜牧科研、技术推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加大畜牧技术推广师资培训、技术人员在职教育,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畜牧科技推广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促进畜牧业科技推广队伍多元化、技术服务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依托“阳光”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对广大养殖户普遍开展现代畜牧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各级政府要保障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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