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全民创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出台《全民创业产业指导目录》,放宽民间投资领域,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营造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平市场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创业环境。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实施民营科技百星工程;支持引导科技人员创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完善自主创新体系;规划指导科技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相关经济、科技指标完成情况。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支持职工、青年、大学生、妇女创业。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对全民创业的财政支持,支持全民创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投资融资体系建设。
  市人事局:负责落实对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落实科技人才创业的有关奖励政策。
  市建委、市交委:负责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创造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平市场环境;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支持创业主体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领域;规划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物流业中的创业企业、民营与外资企业发展;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二次创业平台。
  市城管局:负责在城市管理方面出台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处理好城市管理与活跃经济的关系;落实文明执法的有关规定。
  市农业局:负责扶持农村劳动者创业;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农业、农业产业化中的企业创立和发展。
  市卫生局:负责规范和简化餐饮、医疗等企业的创业登记前置审批环节;支持民营与外资企业进入公用事业等相关领域。
  市商务局:负责规划指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中的企业创立与发展;负责支持境内外人员来汉创业、引导外资外地企业来汉投资兴业,推进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和支持以典当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
  市国资委:负责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发展,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加快集体企业改革。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依法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等方面支持全民创业;规划指导房地产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市统计局:负责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按季公布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每半年公布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构建全民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市工商局:负责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公众自主创业;监测统计全市企业登记数和新增注册资金,做好企业新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月报工作;加强创业企业商标保护;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并落实相应奖励政策。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