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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全民创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1.召开全市全民创业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全民创业工作经验,表彰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和企业家(评选10个优秀创业者和10户优秀创业企业),表彰一批在全民创业工作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的先进典型(评选10家优秀创业服务单位)。
  2.剖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意见,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工作。
  五、责任分工
  市直各部门都要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围绕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平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服务体系等相关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市经委(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草拟全民创业综合性政策文件;负责市人大1号议案办理;研究全民创业的各项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提出分解落实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千亿板块百亿园区”创建;健全“二次”创业服务体系;编辑全民创业工作简报;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劳动社保局:负责落实以创业促就业工作目标;落实初始创业政策;健全初始型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全民创业培训基地,加强对城乡劳动力的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吸纳再就业人员;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负责宣传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传播全民创业的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的舆论氛围;塑造具有武汉特色的创业文化;支持文化教育领域的企业创立和发展。
  市委统战部、工商联:负责协调落实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公平待遇问题,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商会协会的自律、互助、服务作用,培养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市监察局:负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市直部门“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收费和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等问题;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及时处理创业者的举报投诉。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全民创业战略对策和政策措施,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市法制办:组织相关部门清理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的地方性文件,对过时的、限制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提出废止或者修订的意见,优化全民创业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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