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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城市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应急预案的通知


  7.5 技术保障

  成立应急处理专家组,专家组由市环保局、建委、卫生局、气象局、水务局的技术负责人担任,并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建立相应的技术信息系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突发事件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委、卫生局、气象局、水务局)

  7.6 培训与演习

  向社会公布发生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信息、报警电话和部门。公布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通过各种形式对发生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预防的常识进行宣传普及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市饮用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对所有参与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都应进行教育培训。市建委负责制定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和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每年组织一次演习,根据演习的情况提出对预案的修订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完善预案。(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饮用水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定期进行评估,根据本预案适用应急处置情况及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8.2 奖励与责任

  市饮用水应急指挥部对在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8.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市饮用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市饮用水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宋国权  市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彭 篷  市政府副市长

       吴晓天  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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