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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宋晓天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坚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唐 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委 员: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伟嘉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关 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冯振年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韩庆东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曾 东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王 勇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陈富芳 自治区交通厅纪检组长
      钟 兵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苏新生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江建伟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黄 健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康天保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景东平 南宁铁路局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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