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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八)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培养信用管理人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信用道德教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础知识普及等活动,强化广大公民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支持信用建设的人文环境。加强对信用管理人才的培养,强化对信用专业人才的管理。
  (九)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康、有效地开展。
  附件: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崔枫林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董永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东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王志兴 市环保局局长
      姜海山 市民政局局长
      方树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忠信 市统计局局长
      杨翠杰 市经委主任
      李 勇 市文化局局长
      邵守华 市司法局局长
      刘 明 市广电局局长
      张庆增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付兴奎 市发改委副主任
      闫庆贺 市建委纪委书记
      柴振华 市农委副主任
      黄开军 市国资委副主任
      贾玉瓒 市财政局副局长
      段旭芳 市科技局副局长
      高文良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 欣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沙洪义 市行政审批办副主任
      齐士宏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景新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广平 市人事局副局长
      时春明 市审计局副局长
      段海波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凤民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洪宝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文杰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文明 市药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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