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的意见
(葫政发〔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为切实增强人口计生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加快和谐葫芦岛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以建立“健康、和谐、幸福”家庭为主题的“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家庭及其成员为对象,以创建“健康、和谐、幸福”家庭为主题,以生殖健康服务为主线,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平台,以拓展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和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家庭健康指导师等职业队伍建设为手段,以提高人民群众生育、生活、生命质量为主旨,以政府投入和政策导向为保障,注重发挥宣传、卫生等相关部门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心理咨询、技术服务等多方面的指导,对群众的计划生育需求选择实施标准化、个性化、多样化和系统化服务,干预和控制影响家庭健康的危害因素,促进全市家庭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把群众是否受益,是否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做到民之所需,我之所为;知群众情,暖群众心,解群众忧。
2、政府主导原则。由政府挂帅,统筹谋划,形成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参与、部门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格局,构筑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服务平台,共同打造“家庭健康促进计划”品牌。
3、公益性原则。“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是以家庭及其成员为服务对象,以政府为主导,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平台,以提供母婴护理、婴幼儿早期教育、抗衰老保健、生殖健康、青春期性教育等方面宣传教育、咨询、培训、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造福千百万家庭的公益性事业。
4、创新发展原则。要在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的创新与发展,打造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