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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及民政单项优胜业务工作优秀单位的决定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及民政单项优胜业务工作优秀单位的决定
(葫政发〔200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市民政工作着力完善和落实惠民利民举措,规范和加强社会管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和谐葫芦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7年度民政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一、民政工作优秀单位
  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被市政府评为2007年度民政工作优秀单位。
  二、民政单项优胜业务工作优秀单位
  1、连山区: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地名普查工作;
  2、龙港区:低保户司法援助工作、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工作;
  3、南票区:居家养老工作;
  4、兴城市:优抚对象管理服务工作、殡仪馆服务工作;
  5、绥中县:农村敬老院民政统管工作、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扶贫工作、老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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