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市残联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9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市残联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08〕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市残联制订的《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六月四日

2008年为民办实事“残疾人康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8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提出的“为全市100名贫困下肢残疾人装配假肢,向500名贫困下肢残疾人赠送轮椅,以解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项目任务,为确保此项目顺利实施,切实把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残疾人康复工程”项目办好、办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为贫困下肢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100例。其中大腿假肢32例,小腿假肢68例。
  (二)为贫困下肢残疾人赠送轮椅500台。
  二、受助对象
  (一)受助对象标准:1、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患者;2、享受“革命五老”待遇的患者;3、享受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患者。
  (二)普及型假肢的装配对象为贫困且残肢符合假肢装配技术要求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处于学习或劳动年龄、未装配过假肢或已装配假肢,但由于年久失修无法继续使用的残疾人装配。
  (三)免费赠送轮椅对象为贫困且不能行走的残疾人。
  三、实施时间
  (一)各县(市、区)残联在2008年5月底完成筛查工作,筛查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报市残联汇总。
  (二)假肢安装和赠送轮椅在2008年11月底完成。
  (三)12月底完成为民办实事“残疾人康复工程”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1、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组长:刘星辉(市残联理事长)、副组长:曾仲春(市残联副理事长、调研员)、组员:刘杭谊(市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任)、李玉雪(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副主任)、温碧玲(市康达假肢装配站站长)、马兰芳(市残联康复中心工作人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