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8]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要结合本县(市、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方案,将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解决我市城乡“脏、乱、差”问题,有效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城乡文明程度,加快卫生城市创建步伐,根据 《 山西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旅游景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好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现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根本改善。培养 1 个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 1 个省级卫生城市、 3 个省级卫生县城、 30 个省级卫生乡镇、 300 个省级卫生村,创建 5 个市级清洁县城、 50 个清洁 乡镇、 1 000个清洁村。
三、整治重点
按照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整治的重点为:
(一)、县城(市区)环境卫生
县城(市区)环境卫生清洁工程要以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建筑工地为重点,全面彻底整治,具体做好以下七个方面:
1 、清除垃圾,全面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各县(市、区)要调动一切力量,全方位、全面彻底地清除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做到一堆垃圾不剩,一个死角不留,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围企、围路现象。健全清扫保洁队伍,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做到专业清扫,全日保洁、全方位保洁、全天候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