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属免抵退税额增加而出口销售不变或减少,则从如下方面查明原因:①出口贸易方式变更,如由进料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②出口退税率上升,免抵退税额增加;
如属免抵退税额减少而出口销售不变或增加,则从如下方面查明:①出口贸易方式变更,如由一般贸易转为进料加工贸易;②因出口退税率下降,导致免抵退税额减少;③评估期内出口货物未申报退税或视同内销处理,导致免抵退税额偏小;④筛选企业的主要出口产品的退税率是否变化,测算退税率变化对免抵退税额的影响,是否与免抵退税额变动相符合。
2、评估实施方法
免抵退税额变动率超过预警值,应与出口销售变动率结合考虑,同向预警、反向预警应予以具体分析,参考出口销售变动率和应退税额比例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结合出口销售增长率指标,若是同向同比例变动,则按照出口销售增长率指标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2)结合出口销售增长率指标反向变化或比例差异大,则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核实:核实企业贸易方式的变化,查看企业的海关加工贸易手册,贸易加工合同,以及从企业海关(003)数据,分析是否存在贸易性质的变化及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3)统计评估期内的出口货物未在评估期内申报或虽然在评估期内申报但未在评估期内收齐单证(或报关单信息)的数据,以及因各种原因已转内销的出口货物,分析对免抵退税额的影响;
(4)筛选企业的主要出口产品的退税率是否变化,测算退税率变化对免抵退税额的影响,是否与免抵退税额变动相符合;
(5) 核实企业进料加工手册,参照评估期前同类加工产品已核销的实际分配率,分析是否存在进口料件计划分配率偏高的情况。
3、评估所需资料
对免抵退税额变动率评估所需资料,可借鉴出口销售变动率指标的评估资料,重点应关注:(1)出口销售合同;(2)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的);(3)进料加工贸易手册(若为电子账册或电子手册的,应提供海关开具的《进出口报关单分类清表》);(4)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内企业海关(001)和(003)数据情况;(5)生产能力核查的情况表和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税务机关留存的资料)。
(八)应退税额比例
1、异常原因分析
应退税额比例异常,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评估期前和评估期内集中进货导致进项税额较大;(2)评估期前和评估期内取得虚开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进项税额虚大;(3)材料价格上涨,导致进项税额增加;(4)隐瞒内销收入,导致期末留抵税额偏高;(5)评估期内出口货物未申报退税或视同内销处理,导致免抵退税额偏小;(6)评估期内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计划分配率偏高,导致免抵退税额偏小;(7)评估期内大量出口单证、信息不齐,导致免抵退税额偏小;(8)受国际市场竞争影响,或关联企业采用转让定价方式,降低出口货物价格;(9)内外销比例不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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