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企业评估,所需资料主要包括:(1)付款凭证;(2)运输发票;(3)出口销售合同;(4)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等。
(三)出口退税应退税额变动率
1、异常原因分析
出口退税应退税额变动率异常,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出口定单增加,出口货物采购数量增加、单价上升,采购金额增大;(2)经营贸易性质发生变化, 如将来料加工贸易改为进料加工,导致退税金额增大;(3)企业发生改制、改组合并,出口货物退税规模扩大;(4)因商品品种变化评估期出口商品退税率高于比较期出口商品退税率,或者同类商品评估期退税率上升,导致应退税额增加;(5)存在不符退税规定的代理出口、买单经营等问题;(6)虚假出口,以骗取出口退税或套汇。
一般情况,应退税额和出口销售额表现为同向(步)变动,但也存在反向变动情况:
(1)应退税额增加而出口销售减少(不变),可能存在以下原因:①因经营贸易性质发生变化, 如由进料加工贸易改为一般贸易;②供货企业受材料价格上涨等成本因素影响,大幅度抬高出口货物采购单价;③出口商品退税率明显上升;④评估期期内取得虚开的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将进货金额和进项税额人为抬高等。
(2)应退税额减少而出口销售增加(不变),可能存在以下原因:①受国内供货市场竞争影响,出口企业大幅度压低出口货物采购单价;②评估期内出口货物逾期未申报退税导致退税额偏小;③评估期内因出口退税率下降,导致退税额减少。
2.评估实施方法
除参照出口销售增长率指标的评估实施方法进行评估外,对应退税额和出口销售呈反向变化或虽同向变化但比例差异大的,还可以进一步:
(1)分析企业因出口商品品种变化而退税率不同或主要产品退税率发生变动的情况,测算其对退税额的影响,判断应退税额与出口销售额变动不同步是否正常。
(2)分析企业贸易性质、方式变动情况,通过查看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及查询企业海关(003)数据,测算对退税额的影响。
(3)查看购销合同及相对应的进货凭证,比较商品进货、出口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分析是否有虚开增值税骗税的行为;
(4)统计评估期内出口货物未在评估期内申报以及因各种原因已转内销的出口货物,分析对退税额的影响。
3.评估所需资料
(1)评估期和比较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退税申报表、会计报表;(2)出口商品销售收入明细账、出口销售合同、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往来账户分类账;(3)出口商品成本核算明细账、往来账户分类账;(4)外贸营销人员名册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明细表;(5)营业费用结算凭证。
(四)进货成本率
1、异常原因分析
进货成本率是以整个企业的进货成本率来看待。如进货成本率超过预警指标值上限,属于异常情况,表明该企业总体业务亏损,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市场价格变动;(2)出口业务实施先亏后盈的营销战略;(3)虚假出口、虚进进项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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