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莆田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莆田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莆政办〔2008〕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福建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印章的通知》(闽政办[2005]161号)、市委编办《关于同意设立莆田市国家密码管理局的批复》(莆委编办[2008]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用“莆田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印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