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意见
(莆政办〔2008〕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就2008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遵照“能够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的原则,从市直部门、公共资源的重点项目抓起,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垄断性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对已经推向市场的资源项目,要继续推进,巩固提高,着力完善规范;尚未推向市场但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的资源项目,要重点突破,加快推向市场,务求实效;条件尚不成熟的资源项目,要抓紧做好规划评估、完善配套措施等前期工作。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选择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二、配置项目

  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2008年,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抓好规划、评估、审核、交易、监管等环节,从以下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见附表)抓起,务求实效,不断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

  (一)已推向市场并将继续推进的公共资源(14项)

  财政投融资工程建设、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开采权、国有资产转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重点项目拆迁安置剩余安置房出让、办公设备采购、救灾救济物资采购、户外广告设置权、国道省道维护、市政道路保洁承包权、木材采伐与销售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公务车辆统一保险。

  (二)条件基本成熟拟推向市场的公共资源(15项)

  市政道路维护、市政道路绿化养护、城区路灯维护、公交线路经营权、客运线路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房屋拆迁拆除委托业务、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政府投资项目中介组织选择、海域使用权、河道采砂权、学校后勤社会化、医院后勤社会化、罚没物品及司法裁定财产所有权处置、网吧经营权。

  除以上领域或项目要重点推进外,凡属于法律法规许可,群众比较关注、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公共资源项目,都要逐步纳入市场化配置的轨道。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除仙游县外,原则上都要进入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做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收取费用,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现场监管,收益统一上缴财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