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语言文字应用“十一五”科研课题指南》的通知
(沪语委〔2008〕3号)
各区县、高校语委,市语委各委员单位,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市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市语文学会: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语言文字工作科学管理水平,推动“十一五”期间本市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地方语委科研工作的意见》(教语信司函﹝2007)4号)的精神和要求,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需求,我委制定了《上海市语言文字应用“十一五”科研课题指南》(简称《指南》,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科研。
一、根据《指南》,通过推荐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一五”课题目录》。
(一)根据《指南》所列的研究方向,我委研究确定了《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一五”推荐课题目录》(简称《推荐课题目录》,附件2)。该目录所列课题通过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实施主体和实施方案。
(二)各单位可在《推荐课题目录》之外,根据《指南》所列的研究方向另行申报具体科研课题,市语委将组织课题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经审核认定的申报课题,将分别作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予以立项,并纳入《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一五”课题目录》。
(三)市语委将综合推荐课题和申报课题,确定《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一五”课题目录》及各课题实施主体和方案设计,具体情况另文通知。
二、投标推荐课题,或另行申报课题,申报者都应按要求详细填写《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一五”科研课题申报表》(简称《申报表》,附件3)。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三、经审核立项,列入《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一五”课题目录》的各课题实施主体,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核认定的《申报表》的规定实施课题研究,按时按质完成研究任务。市语委将根据各课题结题时限组织专家分别进行结题评审,并于“十一五”期末组织本期课题研究评选表彰活动。市语委推荐课题、各单位另行申报并经确定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课题,均属于期末评选表彰的范围。
四、课题经费按照市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沪语委﹝2005﹞7号)的规定实施。《推荐课题目录》中所列课题由市语委按照其中规定的金额拨付,如有不足,具体课题实施主体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
根据《指南》另行申报的课题,经评审专家组审定为“重大项目”的,市语委予以经费资助,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连同《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一五”课题目录》另文通知;审定为“一般项目”的,经费自筹。请各课题实施主体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附件:1.上海市语言文字应用“十一五”科研课题指南
2.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一五”推荐课题目录
3.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一五”科研课题申报表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上海市语言文字应用“十一五”科研课题指南
根据《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十一五”科研课题指南》,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所列方向为“十一五”期间本市语言文字应用科研的主要研究方向。
一、世博会语言服务
研究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提供语言服务的方略和途径;研究旨在体现世界语言、文化多样性及其和谐并存的会展用语用字政策;设计、研制旨在克服世博会期间多语交际障碍的相关语言服务实事工程或项目。
二、调查、开发、保护语言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