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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第二期“双名工程”后备人选名额:校长100名,教师500名。
  第二期“双名工程”的培养时间为3年(2008-2010)。
  三、选拔程序
  1.在上海教育网和上海教师教育网上公布选拔条件。
  2.采取学校推荐、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征询意见,对后备人选组织专家评议,严格按照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1周,经审核后将名单报送市“双名工程”办公室。
  3.市“双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正式名单。
  四、培养措施
  市教委将按照市区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调动多方力量、整合优质资源,分层分类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双名工程”的责任主体。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定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此项工作,对本区入选的后备人选,要制定包括培养、任用、考评、反馈与激励方法,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1.后备人选的培养措施
  后备人选经双向选择,安排进入各培训基地,由基地主持人或导师指导培养对象制订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各基地根据培养目标制订体现自身优势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和实施计划,采取实训模式、项目协同方式进行培养。
  后备人选应遵守基地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和各项活动,并接受考核。不具备硕士学位的培养对象,要通过基地培训和高校培养相结合模式学习,取得硕士学位。
  2.重点对象的培养措施
  对在第一期“双名工程”中选拔出的重点对象,设计个性化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培养。这项工作分别由市名校长基地管理组和名师基地管理组负责安排。
  重点对象要明确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担任基地主持人的副手,带教第二期培养对象。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重点对象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鼓励其参加全国性课堂教学展示与评比;申报全国性高级别研究课题及参加科研成果评选;支持其著书立说,出国挂职培训;鼓励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后备人选攻读硕士学位。
  五、组织实施
  1.成立“双名工程”专家组,开展培训基地及培训内容的指导策划、咨询评议工作。调整充实各“双名工程”项目组的工作班子,明确其职责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双名工程”办公室工作制度、项目组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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