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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榕政办〔2008〕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通知》(榕政办发[2008]9号)精神,5月8日-9日,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总工会、市编办、市农办、市统计局、市妇联、团市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了5个督查考核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2007年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工作。市督查考核组通过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材料、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和政策实施对象专题座谈会、深入街道社区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考核的情况看,我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普遍能够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分解任务,就业工作措施有力,积极就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促进就业四项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完成情况
  2007年全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3%(控制在省下达3.5%的指标范围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5万人的105%)、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万人的121%),“4050”人员再就业5347人(完成目标任务 3600人的148%)。从检查情况来看,尽管各县(市)区各项促进就业指标都完成,但各县(市)区不平衡。城镇登记失业率方面:长乐、连江两县(市)失业率较低,都控制在1.6%以内,永泰县城镇登记失业率偏高,达3.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方面:福清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在县(市)中最大,超过万人,达1.03万,平潭、罗源两县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都低于3千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五城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占全市的83.5%,达1.01万人,其中鼓楼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超过任务数21%,在县(市)中,闽侯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突出,超过任务数4倍。“4050”困难群体再就业方面:五城区“4050”人员再就业均超过任务数20%以上,其中仓山区超过65%,闽清、闽侯两县“4050”人员再就业数超过任务数5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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