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县(市、区)、各农村寄宿制学校要本着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发展的原则,对学校安全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真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村寄宿制学校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农村寄宿制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的, 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县(市、区)和学校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
四、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狠抓学校安全管理
各县(市、 区)、各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建立健全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制订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对涉及安全的各项工作,都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出漏洞。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务农村寄宿制学校每学期开学、放假前都要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工作大排查,并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重特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和集体校外活动,必须执行报批制度。各学校要实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各县(市、区)、各农村寄宿制学校要成立安全办公室,确定安全专职联系人和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信息畅通,并加强学校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严重事件,必须及时准确上报。
五、采取得力措施,严防易发事故的发生
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方面。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研究掌握事故的规律,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各县(市、 区)要重点做好农村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新建寄宿制学校的监:管力度,严把教学、生活用房的设计、监管和质量验收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同时,要切实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原有安全环境,进一步加大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厕所、教室、操场等设施和条件的修缮、整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