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市站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积极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大力创办农村寄宿制学校,促进了农村教育的持续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整体推进,为农村薄弱学校教育教学向优质、规模教育教学过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随着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带来了诸多的学校安全问题,大部分寄宿制学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校园安全教育氛围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广大农村教师与每位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积极主动的向社会宣传农村寄宿制学校所潜在的诸多安全隐患以及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各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在校园醒目的地方张贴悬挂安全教育图片、标语,在楼梯、校门、操场、:实验室、厕所、宿舍等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标语。要利用校园板报、壁报、专栏、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等活动宣传安全知识,在校园形成事事想安全,处处有警示、人人抓安全的浓厚的安全育人氛围。各县(市、区)要在安全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中特别关注农村寄宿制学校,散发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资料,向社会宣传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力争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农村学生安全,理解和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各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分发“安全知识须知”手册,在保证教材和课时举同时,把单一的说、教、听、读和实际演练的参与式教育结合起来,让学生学会预防安全事故、学会自救互救。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