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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第三十六项: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重点加快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一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规范行政事业性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小金库”现象。

  负责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第三十七项: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工作任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建设,逐步建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强化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管理与监督。对《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研究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治贿办、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落实。

  李月勤同志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三十八项:严格禁止公费出国(境)变相旅游

  工作任务: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负责单位:市外事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配合落实。

  第三十九项:认真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出国考察和公务用车等支出,严格规范经费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财政局、市监察局配合落实。

  第四十项: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工作任务:政府系统和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注重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要坚持以民为本,将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头等大事,办好市政府提出的惠民利民“十件实事”;要坚持清正廉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五个不准”、“八条禁令”。要在严格要求自身的同时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保证他们不出问题。

  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察局配合落实。

  武尚芾同志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四十一项:依法加强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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