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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第十五项: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工作任务:改进评议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公共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引深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评议范围延伸到基层站所,特别是要加强对承担重要审批、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市直机关、条管单位的评议工作,促进部门和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高。

  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纠风办牵头,市监察局、市行评办配合落实。

  第十六项:继续治理公路“三乱”

  工作任务: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创新管理机制,减少公路站卡,重点解决涉路部门在治理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的问题,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卡问题,保障交通畅通安全。

  负责单位:市纠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牵头,市公路分局、市交警支队、市征费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吕梁煤运分公司、吕梁焦炭公司配合落实。

  第十七项:治超保畅,防止反弹

  工作任务:在巩固2007年度集中治理成果的同时,建立健全畅通机制,切实解决堵车毁路、出行不畅的问题。

  负责单位:市治超办牵头,市交通局、市公路分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物价局、市征费局、吕梁煤运分公司、吕梁焦炭公司配合落实。

  李秀峰同志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十八项:继续开展非法排污专项治理

  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对有关部门和各级责任人全面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要严格控制污染企业上马,严肃查处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违法违纪案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负责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配合落实。

  第十九项:纠正城镇拆迁中的违规行为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重点解决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从严查处补偿金使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负责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配合。

  第二十项:纠正拖欠工程款问题

  工作任务:重点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要全面开展排查,实施重点监控,切实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举报投诉制度,遏制“不法讨薪”行为。

  负责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配合落实。

  第二十一项: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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