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第三项:继续引深和提升“六项制度”,不断创新源头治腐工作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吕办发〔2004〕37号,吕纪发〔2005〕15号、19号文件精神,继续抓好“六项制度”的完善和引深。对具有执收执罚权、资金流动较大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部门和单位的公开、公示情况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在推行过程中不全面、不彻底、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六项制度”的不断深入、不断发展,进一步探索源头治腐的新制度。
负责单位:市监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第四项:清理整顿依托行政部门成立的各种学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
工作任务:规范依托行政部门成立的各种学会、协会的财务管理,继续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各种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机构挂靠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权力谋取利益,着力解决“官办中介”问题,严肃查处行政部门利用、依托各种学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强行收费、私设“小金库”和滥发私分钱物等行为。
负责单位:市监察局牵头,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配合落实。
丁雪峰同志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五项: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工作任务:政府执法机关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从严执行执法依据公开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坚持权责一致、权责统一,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纪要追究,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负责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配合落实。
第六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作为依据的审批项目坚决一律取消;要加强对已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凡违规审批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依法保留的审批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规范政务大厅的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只挂号不看病”和“厅外审批、两头受理”的问题,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将行政审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真正把政务大厅建成群众满意的“政务超市”。
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大厅配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