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8〕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吕梁市人民政府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七日
2008年吕梁市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
根据2008年3月25日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全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的要求,我市政府系统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的基本准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勤政廉洁、务实为民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处腐败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治本抓源头工作,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吕梁提供有力保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有关政府部门贯彻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做如下分解:
董洪运同志对全市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市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一是加强对政府组成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二是定期听取政府组成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第一项: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办案水平
工作任务:政府系统腐败案件的发生、发展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从本质上讲是权钱交易。必须紧紧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紧紧抓住煤焦领域、审批领域、招投标领域、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按照延伸办案方向、延伸案件类型、延伸案源渠道、延伸办案方式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涉煤领域以权谋私、官煤勾结的腐败案件和资源审批、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生的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案件,深挖非法盗采国家资源、违规审批土地背后的腐败根源,加大惩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负责单位:市监察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第二项: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完善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