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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农产品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农产品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8〕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农产品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吕梁市农产品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工作实施方案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残奥会将分别于8月8日至25日、9月6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为了确保奥运期间供京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山西省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责任书”和省农业厅《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我市农产品生产消费安全和进京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产品产地与市场对接,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要完成五个方面的任务,实现十个100%的目标:

  一是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辖区内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100%备案,100%落实监管责任人,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是加强供京农产品基地监管。辖区内供京蔬菜、果品、畜禽等主要农产品规模化种养生产基地100%备案,100%落实监管责任人,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是规范完善生产制度。辖区内的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组织和进京农产品生产基地100%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和农产品田间生产档案。

  四是严格供京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辖区内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基地的供京产品100%由农业部门或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是实施进京农产品追溯。辖区内的供京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100%达到“有标准、有检测、有标识、有组织”,100%纳入质量安全追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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