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08年度温州市质量与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任务的通知
(温政办〔2008〕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品牌立市战略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05〕105号)、《温州市质量与品牌发展规划(2006-2020年)》等要求,为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强市”战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度我市质量与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质量与品牌工作机构建设,以品牌培育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各地要及时调整质量立县(市、区)领导小组和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并定期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的质量与品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质量与品牌培育发展规划(没有规划的要尽快编制),做好品牌培育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引导、评比奖励等工作,引导企业更加注重质量效益和品牌运营。实施扶优扶强战略,鼓励发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扶持名牌产品企业做大做强,促使辖区内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当地工业总销售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引导和激励企业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与质量管理水平,重点推进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品牌培育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争市级以上名牌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名牌经济占我市经济的比重达30%。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工作力度,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和区域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并取得巩固性成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积极鼓励企业争创各级品牌,进一步扩大我市品牌经济总量
修订《温州名牌产品评价办法》,启动温州服务名牌的评价工作。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促进质量提升,确保大中型工程项目竣工后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达95%以上。支持名牌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逐步为有条件的名牌出口企业提供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平台。要在农业、水产、林业企业中大力推广标准化工作,继续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农业、水产、林业特产等产品的名牌培育和创建工作。做好旅游点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和旅游饭店、星级饭店的创名牌工作,全年新增星级饭店8家,4A、3A级旅游景区各2家。责任单位:市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质量立市办(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市质量立市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