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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财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财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8〕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08年全市财贸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认真落实财贸重点工作,着力解决财贸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对于确保顺利完成我市全年总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抓住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08年全市财贸工作任务。市政府将按照这一工作要点要求,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2008年全市财贸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财贸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吕梁服务业发展为主线,积极推动全市消费需求增长,努力提升第三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继续加强市场体系建设的力度和市场经济秩序监管的力度,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吕梁做出新的贡献。根据这一总体要求,2008年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

  1、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工程。

  建立《吕梁市服务业重点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各县(市、区)上报的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今年要开工50%以上,完成投资40%以上。(三产办牵头)

  2、强化组织措施和政策保障,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要有专人主抓服务业发展工作,成立专门办事机构,抽调具体办事人员,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安排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制定本地服务业发展意见和发展规划,力争在年内超过二产的发展速度,使三产占GDP的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各县市区政府牵头,三产办配合)

  二、全面完成财税目标任务

  3、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

  200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要完成130亿元以上,增长26%以上。其中财政系统收入完成10亿元以上;国税系统收入完成89亿元以上,增长31.7%以上;地税系统收入完成31亿元以上,增长3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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