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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促进全市农业和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结合吕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重要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做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是保障市场供给、抑制通货膨胀、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迫切要求,是应对农产品市场变化、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我市农业基础差、抗灾能力弱、比较效益较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截至2007年底,全市耕地面积788.45万亩,比1997年减少90.25万亩;人均耕地2.O4亩,比1997年下降0.26亩。二是粮食生产水平较低。近年来,全市粮田面积基本稳定在500万亩左右,正常年景粮食总产仅为7-8亿公斤,远远低于历史最高年的11.07亿公斤;粮食单产154公斤,比全国313.4公斤和全省217.8公斤分别低159.4公斤和63.8公斤;人均占有粮食217.5公斤,比全国385.8公斤和全省294.3公斤,分别低168.3公斤和76.8公斤;全市每年需外调粮食4-5亿公斤,产需矛盾十分突出,农产品供给压力很大。三是农业比较效益低。由于近年来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加之自然灾害频繁,全市粮田亩均收益仅为80-260余元,远远低于从事二、三产业的收入,致使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农业和粮食生产难度越来越大。四是农产品供求关系出现了新变化。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对外依赖性也逐步加大,加之价格上涨过快,导致农产品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农业和粮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对当前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我市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

  为了加强我市农业和粮食生产,市政府决定在落实好中央和省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和“菜篮子”工程的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我市的农业和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具体措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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