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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援建四川广元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方法
  (一)援建选址:经同广元市政府领导协商,并经市领导带队的前期工作组实地踏勘,确定第一批4000套过渡安置房选址如下:剑阁县3000套(部分用于青川县移民),其中新老县城三处共1700套,镇村相对集中建设1300套;元坝区500套,其中350套用于青川县移民,分别建在5个有移民任务的镇乡,150套用于本区受灾最严重的红岩镇;朝天区500套,建在三个区块,其中部分将用作朝天中学和之江中学的教室。
  其余16000套过渡安置房(包括已初步落实的剑阁县2000套,元坝区1000套,朝天区500套)的选址正在落实之中,主要用于安置青川灾民。鉴于青川县目前情况不明,准备工作也不充分,等待省、市与广元市和青川县协商后,再将具体援建和对口帮扶任务落实到有关县(市、区)。
  (二)建设方式。考虑到援建地距离宁波路途远、当地基础配套条件比较差、遇到困难协调处理难、援建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要求高等因素,由县(市、区)(包括重点开发区)分别组织施工队进行建设不便,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援建任务的难度大,因此,原则上采取由市里统一选址、规划设计,任务落实到县(市、区),市里统一组织建筑企业代建和质量监督与验收的方式进行。代建企业与设计、监理单位必须具有一级及相应资质,建立代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且严格按照招投标等程序规范运作。
  (三)物资采购。由市建委负责统一代理采购。
  (四)物资运输。考虑到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的运输量大、运输距离远、多数建筑材料在外地采购等因素,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的运输由市交通局和萧甬铁路有限公司为主负责落实,采用统一承办代运、统一运费结算的方法进行。按照快速安全、节约运费、减少损耗的原则,施工设备和最初几批建筑材料通过公路进行运输,下一步的大宗建筑材料通过铁路进行运输。市交通局负责落实公路运输的车辆和从货源地到火车站、援建地火车站到施工现场汽车运输的相关事宜。萧甬铁路有限公司负责与铁路部门的沟通,落实建筑材料铁路运输的车次、车皮。同时针对柴油供应紧张的实际,由市交通局、市政府应急办共同做好与中石油、中石化等的协商工作,保证运输车辆的油品供应。具体运输方案由市交通局另行制定。
  四、资金筹措
  按照中央下达给我市的援建任务,我市需完成2万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经市建委测算每套造价约19500元(含配套用房及其他费用),共需资金3.9亿元。同时经与财政部衔接,中央财政补助每平方350元,我市可补约1.4亿元,实际需资金2.5亿元。为按期完成此项任务,所需资金拟以市为主,市、县(市、区)共同负担。资金筹措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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